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站:
为了保证建设系统政务工作运转畅通,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执行力,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现就政务值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务值守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政务值班制度,委机关、房管局、自来水公司,以及公交公司实行24小时值班(包括值班电话、传真电话)制度,其他单位保证节假日值班。
1、值班人员。各单位政务值班要有领导带班,坐班人员不得请非单位人员或雇请临时人员和工人值班代替,不得以传达室、总机代替值班室,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
2、值班电话。各单位值班电话要保证随时有人接听,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将值班电话转到手机等通讯工具上,各单位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手机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保证随时能通话。
3、值班责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处理好当班的一切事务,包括政务处理、门前四包、安全管理等工作,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与带班领导报告,并按要求报告委办公室。
4、值班纪律。对于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无故脱岗,重要事项不及时报告或超时报告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带班领导和当班人员的责任。
二、事务办理
1、各单位值班人员接到委办公室值班电话后,要按电话要求作好电话记录,及时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需要回复电话的,必须在5分钟内回复,办理要迅速,不得延误。
2、对建委交办的各项事务,各单位要迅速办理,不得延误。要求回复情况的,必须按要求和时限及时回复,确因情况复杂,一时难以明确答复的,应先说明原因,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按期完成交办事项。
三、重大事项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后,各单位要在40分钟内报委办公室,委办公室报告主要领导后,再向市政府上报。属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上报。情况紧急的,可按照“快报情况、慎报原因”的原则,先电话报告情况,随即书面报告。
2、突发事件信息执行时间及制度。每天14:30前(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将事件进展、相关措施、存在问题等情况,及时报委办公室,委办公室及时向委主要领导汇报。
3、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和工作人员是具体负责人。
四、政务信息
1、市政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对政务信息工作的具体要求,各单位应该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报送的信息必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后,送委办公室集中,经委领导审阅后,上报市政府。
2、对建设系统、行业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市建委,电子邮箱hg.jianwei@163.com,作为黄冈建设信息网的重大信息发布,并及时更新。
五、检查督办
建委将对各单位建立快速反应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采用按季度考核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并作出评估和评价,一年进行一次通报,表扬先进单位,通报落后单位,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先进单位评选。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