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同时加强对雪灾后的建筑市场安全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市直建筑市场在建建筑工程进行一次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对象
市直建筑市场所有在建工程。重点是对招投标后工程后续管理检查,如施工许可、承发包、质量、安全及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流动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从3月20日开始,市建委将组织检查小组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迅速要行动起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认真进行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2、这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限期整改,对到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作为不良行为公示。对问题严重的施工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重处,情节严重的,将吊扣企业或个人相关证件。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