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办)、市直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推进建筑行业技术进步,转发行业发展方式,提高建筑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建设部制定了《大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技术进步评价表(试行)》,省建设厅就做好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下发了鄂建文[2008]11号文件。现就做好我市大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技术进步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宣贯。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评价工作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应有之义,是提高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建筑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建筑业技术进步理论与实践知识宣贯,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开展建筑业行业技术进步评价工作,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先人一步,率先垂范,高资质级别的建筑业要示范引路,树立标杆,当前要着力做好技术进步工作建章立制、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应用、施工工法立项申报、科研经费投入等工作,推动本地区本企业技术进步评价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
三是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建筑业企业要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技术进步评价考核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专项抓,责任单位要具体抓,相关部门要配合抓,组织开展好技术进步自评、互评工作,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企业要予以跟踪指导,结对帮扶,在行业管理、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对在技术进步方面克难攻关、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个人要予以适当奖励,在全行业形成尊重创造、自主创新的浓厚氛围。
附:建设部《大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技术进步评价表(试行)》(建质[2007]244号)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