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省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甘肃省建设厅将对全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将视严重程度,给予责令改正、记入不良记录、吊销相关单位及人员资质、资格等处罚。
据了解,此次监督检查将覆盖全省地震灾区所有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各类需重建、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农民灾后重建单体二层(含二层)以上工程及灾后整村重建项目。监督检查将在建设单位自查基础上,实行县(区)普查、市(州)抽查、省级督查的监督检查方式。省建设厅将结合县(区)、市(州)检查情况,对全省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程实施督查,督查范围涉及所有受灾市(州),重点检查地震重灾县(区),督查的项目应达到重建项目的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