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
编号( ) 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类型: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 建设工期:
工程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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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湖北省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及有关规定精神,为了做好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报 送归档,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签订本责任书。 一、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项目各环节的文件材料,建立健全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按照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对该建设工程档案的形成、收集进行指导。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15天内,通知城市建设档案 管理机构对竣工档案质量进行预审核,对审核中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四、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在建设工程竣工时及时对竣工档 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签发《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五、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通知城市建设档案管 理机构参加。 六、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完整、准确、系统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 并确保全部是原件。 七、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处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报送完毕后终止。
建设单位: (章)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章)
项目法人代表: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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